(記者張郁鈴/台北報導) 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更於1966年制定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為呼應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七十週年紀念,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4個國內、外民間組織12月8日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合辦—2018聯合國人權日論壇—以「稅法228案件」體檢賦稅人權之具體落實,邀請多位人權、司法、財稅專家學者與會,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彥、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詹晉鑒等參與論壇並提出建言。
蔡孟彥提到,今年最高行政法院給「稅法228太極門案件」,一個比較合理的答案,但美中不足的是沒有自為判決,如果在最高行自為判決劃上句點,就是一個最好的結果。中高行原審判決不合理的地方,如國稅局推計課稅完全沒有注意到調查問卷的結果,到底在法律上如何去定性完全不談,這一些到了最高行都有被指責出來。他表示,這個指標性的案子,現在就看法院和稅捐稽徵機關如何來回應我們的主張。國家如果願意承認錯誤,也不用勞師動眾到法院。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行政機關有自為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之職權,撤銷原處分;很可惜的是很少有行政機關願意這麼做。稅務行政對人民而言,是最高度行使公權力的行政,要讓人民與國家關係和諧,就該在稅務行政救濟顧及人民觀感。
蔡孟彥談到自己促成台北市記帳士公會跟日本九州稅理士會合作的機會,他說,九州稅理士會一直很想要推動稅法的公民教育,也就是讓稅務行政中立的工作,稅理士站在自己的崗位去讓自己國家運作可以長治久安,希望讓國家的體制會更好。因為他們很清楚,國家為什麼要收稅,就是財政需要,但不可能為了財政需要上運作,背離人民對這個國家的期待。蔡孟彥表示,稅法的實踐不應該無視於現實世界的事實,如果國家在收稅的時候,考慮到的只有財政收入的角度,而沒有想到跟人民對稅的感覺是完全背道而馳時,這個國家所有法理的稅是失敗的。他期許這樣的法稅論壇能持續辦下去,除了早日解決太極門案,也希望這個能量能夠幫助國家稅制變得更好。
陳逸南指出,太極門案的課稅基礎是不存在的,為什麼要課稅?為什麼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撤處分?他認為自撤處分以後,行政官員一定要被懲處,更何況獎金已經分了,要再拿回來很困難,所以他們就一直拖,要求多少繳一點來完成行政處分。陳逸南提到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新增大法庭制度來統一法律見解,並廢除判例,法官判案可以不再受到拘束。他期許太極門案能在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庭獲得解決。
詹晉鑒律師也是文山區萬興里里長,本次選舉順利連任得票率還成長了15%,他提到同一區只要有連署「超徵還民」的里長約8成都當選,其中包含首次參選的里長。近日賴院長敗選檢討,都沒提到稅改,引起多方議論,他認為這幾年下來,國家的整個改革,稅改佔相當大的一席之地。財政健全應該是減少人民的痛苦和促進經濟的發展,然而現今財政課稅方向卻背道而馳,反而升高人民的痛苦,財政部官員總是說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在全球是偏低的,卻沒有針對促進經濟發展和對稅改做整體規劃。詹晉鑒建議政府應設法幫人民解套,透過各種獎勵投資活絡經濟,讓國人或外國都願意來投資,同時調降營業稅、營所稅擴大稅基,就不會只把稅務改革放在稅率方面。跟人民有切身重大關係每年繳稅的部分,像林若亞條款受惠的僅限於少部分人,大多數人都無法適用,其實都該要有具體的方案出來,這是對我們政府的期許。
圖1:蔡孟彥表示,國家如果願意承認錯誤,也不用勞師動眾到法院。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行政機關有自為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之職權,撤銷原處分。
圖2:陳逸南期許太極門案能在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庭獲得解決。
圖3:詹晉鑒認為,財政健全應該是減少人民的痛苦和促進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