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車佔為自用屏東縣府技正判10個月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洪姓技正,因未歸還任職台南市府技士時期的公務機車而佔為已用,被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還得繳交5萬元 ...
公務機車佔為自用屏東縣府技正判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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