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專家呼籲政府真正反省 給人民有效救濟的人權保障
學者專家呼籲政府真正反省 給人民有效救濟的人權保障

(記者徐敏/報導)

為響應9月21日國際和平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ace),呼應今年的主題「和平夥伴關係—人人享有尊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中正大學會計資訊暨法律數位碩士專班、中華人權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正大出版社等,於9月19日在政大公企中心舉辦「呼應聯合國國際和平日,論有效救濟與人權保障」國際論壇,邀請到國內重要的司法、稅法、行政法、人權等專家及會計師與會,發表對台灣保障人權與人性尊嚴的觀察。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肯定論壇主題「有效救濟」很好,沒有「有效」,就是沒有用,盼政府聽到了,要能做到真正的反省,給百姓人權最後的保障。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行政副院長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表示,談到有效救濟,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類似像訴願的再審、行政訴訟的再審,但是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實務操作上,只能就從來沒有提起法律救濟程序才可以適用,換句話說,一旦提起行政救濟,就不能再去找原處分機關重啟行政程序,這樣的見解合理嗎?吳志光認為,應放寬第128條的適用範圍。就站在人民的立場來談有效救濟,第一、不要製造各種障礙,第二、不要歹戲拖棚,遲來的正義是拒絕正義,明明可以一、兩年解決問題,不要等到三、五年。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系主任黃士洲副教授表示,不管有沒有經過行政救濟,人民對於已經確定的行政處分,能否透過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翻案?實務上是被打上很大的問號,甚至是完全否定的。就立法過程而言,台灣的行政程序法像是一部集各國行政程序法做成的「拼裝車」,行政訴訟法是全部翻自德國的「進口車」,不論是拼裝還是進口,因為路況或駕駛人不同,問題很多。

黃士洲指出,十幾年運作下來,發現我們政府並沒有用心維修或改造,換句話說,不論是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從未檢討是否達到有效救濟之外,還讓有問題的駕駛開進口車。此外,行政法官常被當成通才,即便沒有學過也要會判,遇到比較不熟悉的領域,就有限的時間之內,必須做出一個安全的判決,所以往往駁回原告之訴,或是撤銷原處分,發回原機關,重為適法之處分。黃士洲強調,「人民透過訴訟程序得到的是回到原點,不代表權利受到保護。」

隨時代改變,當今行政法的教科書已經改寫,「行政處分不再具有威權的公定效力,而是推定有效,稽徵機關必須主動公開程序,掌握證據,並進行公開調查,證明自己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這表示這時代的人在法律價值上更加進步與寬容。」黃士洲呼籲,若對於過去的案子覺得是對人權的羞辱,就應該給予平反,讓這些人不再承受冤屈。

滙智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明懿從太極門稅務冤案的發單和調查過程,細數行政違法缺失,她指出太極門成立近50年來從未有課稅問題,唯獨80到85年度因為檢察官的違法起訴,而產生冤稅問題,行政機關不僅未本於職責調查所得性質,僅憑86年侯寬仁檢察官移送的未經判決確定的違法起訴書,直接發單課稅,事後還無視教育部或納稅義務人提出的證據資料,漠視對人民的有利證據,甚至違反誠信原則,不認自己跨部會議公告的調查結果,救濟制度因此無法彰顯。

「如果政府對於人民的徵納,不能本於法,不能與人民有互信機制,而是設下一大堆讓人民誤入的圈套,這樣的徵稅跟土匪有何兩樣?」王明懿認為,行政機關應本於公告調查結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自始違法之處分,終結太極門冤案,以落實憲法、國際兩公約所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彰顯民主法治與完善稅捐救濟制度。公平合理的稅制有助於經濟資源有效分配,唯有政府與民眾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稅賦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平等對待、公正執法才有助於提升產業投資意願,促進經濟繁榮,提高就業所得,財政稅收增加,自然國富民安。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表示,刑事訴訟再審條件的放寬,跳脫以往保守的窠臼,讓無辜者能夠獲得清白的公平審判,是刑事訴訟保障人權進步的立法。如果能夠適用到行政訴訟,應該是合乎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畢竟任何一個訴訟程序就是在追求真實的正義。行政訴訟雖沒有涉及所謂生命權,但是財產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一個漏稅的裁罰也可能使納稅義務人傾家蕩產,長年的萬年稅單,也可能使一個健康的人變成是一個好像國家追殺的罪人一樣。蘇友辰認為,再審的條件目的是在發現錯誤,平反冤案,行政訴訟的採證不若刑事訴訟那麼嚴謹,所以從敗訴法院的現象來看,發生錯誤的情形絕對難以避免,如果能夠放比照刑事訴訟放寬再審的條件,應該可以平反很多的稅務冤案。

蘇友辰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18年了,行政機關掌有復查的決定權,復查案件透過訴願、訴訟回來之後,多少給你減一些,行政權的濫用,造成太極門承受切香腸式地無止境的折磨。「行政院就太極門冤案,已經舉行過跨部會議,當時決議責成財政部國稅局,就敬師禮性質進行公告調查,後來回收結果7401份證據全部主張是贈與,不是參加補習班所給付的勞務對價,事實很清楚,師徒之間並沒有所謂勞務對價關係。」蘇友辰認為,行政訴訟若能比照刑事訴訟這次修法的精神,放寬所謂「新證據」的限制,採納顯著性的要件,成立於確定判決之後的證物也能加以斟酌,太極門的稅務走了18年,應該就能得到解決。他呼籲唯有立法箝制行政權的濫用,稅災才能不致於氾濫。

「呼應聯合國國際和平日 論有效救濟與人權保障」論壇,開幕播放影片回顧國際對和平的努力,從聯合國到民間團體太極門在全球推動許多倡導愛與和平的連署活動。

第二場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一起高喊「保障人權 守護尊嚴 Go Go Go」(圖右起)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行政副院長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系主任副教授黃士洲、滙智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明懿。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系主任副教授黃士洲呼籲,若對於過去的案子覺得是對人權的羞辱,就應該給予平反,讓這些人不再承受冤屈。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呼籲,唯有立法箝制行政權的濫用,稅災才能不致於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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