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警員吳家瑜110年10月20日上午8時在所內備勤時,突有一名郭姓女子滿頭大汗、神色緊張的衝進派出所,開口便說:「我的紅色腳踏車不見了、前方置物籃有黏反光光碟…」,吳員先安撫其情緒及詢問發生何事,隨即受理此案並調閱監視器協助尋找。
吳員積極調閱於3小時內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黃姓竊嫌(男性、55年次),並在失竊地點附近的大龍公園人行道上找回腳踏車,惟當場未發現嫌疑人。吳員遂在周圍繼續查訪民眾後,發現黃嫌正於公園內與朋友下象棋,遂前往將其查緝到案,黃嫌坦承與朋友相約於公園下象棋,因步行趕不上約定時間、再加上該腳踏車未上鎖所以就心生歹念,想說「借用」一下,當作自己的代步工具,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郭民也不斷稱讚警方神速的辦案效率;警方呼籲,因腳踏車沒有車牌足以辨識,提醒民眾停放腳踏車應增加防盜鎖及記得上鎖,以提升防竊能力。並注意不要任意停放,應停放在燈火通明處或室內停車場,以防遭竊。
「借用」腳踏車一下趕時間玩象棋 大同警即刻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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