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作為,人人有責
綜觀中共情工吸收運用態樣,以財務失衡、保密違規及行為不檢等人員為主要接觸對象,基此,為確保人員純淨與機密安全,各單位除落實人員安全調查與考核外,若要從根本杜絕洩(違)密等情事,應從自身業務資訊保密做起;國軍保密工作教則明確律定接觸機密人員須完成安全調查及人員保密區分,凡涉限制條件者,須限制接密或調整職務等作為;另亦須完成內部建立保密安全管控機制及資料存儲、轉移之權限設定,使他人無法從公務電腦、單位共用磁區獲取非個人業管相關資訊,以確保公務資訊安全,有效維護部隊戰力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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