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國庫也是圖利罪 刑法第131條應予修法

圖利國庫也是圖利罪 刑法第131條應予修法

(記者吳菲文/台北報導) 因欠稅而遭強制執行的金額,從民國90年的56億元,91年大幅提高到135億元,之後年年都增加百億元。是否因圖利國庫罪於90年的年底廢止後,為稅捐稽徵人員大開了方便之門,間接導致濫稅的增加?關注稅制改革的公益節目《全民公審》第53集,邀請到「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連福隆教授、張進德會計師以及稅災戶娟姐,探討俗稱「公務員圖利罪」的刑法第131條修法的必要性。

今年(108年)的1月1日,財政部所編列稅務獎勵金的預算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應全數刪除,但在特定立委護航下,立法院竟強行通過了這筆預算。連教授表示,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本身就是圖利罪,違法濫權徵收人民的財產,這是法律上的共犯結構。先有濫權徵收,查封你房子,不但沒有受到追究,還給他們獎勵金,它是國家犯罪。他強調,因為濫開稅單而獲取稅務獎勵金,事實上,等同已經該當刑法第131條圖利私人罪的犯罪要件。

連福隆表示,租稅的目的在保護人權,租稅的所有的手段,不是在讓國家拿到人民的錢,而是國家拿到錢之後,來救濟最窮的人,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權。以前沒有納保法,財稅單位對人民的追訴權是5年,有納保法後竟然變成了15年。應該要修法,把司法的絕對尊嚴提高到最高。當司法判人民贏的時候,不准再有任何一天的追訴權。

張進德指出:我們的稅法,大部分在民國50年代制定,那之後都沒有再動了。大概在民國80年代,幾乎所有的民法、刑法都已經改了,唯有稅法沒有。當時擬定奬勵條例的某財政部高官說,他最高興的地方就是:「我擬定這個獎勵條例,這個條文,我要向左也可以解釋,向右也可以解釋。財政部很好方便做事情。」所以造成稅法相當的不明確,你要說這個稅務人員故意圖利國庫,就很難去判定。

張會計師表示,我們的租稅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以財政部的訴願來講,假定你沒有特權去關說的話,是沒有用的。第一,因為官官相護。他們認為如果把稅單撤銷掉的話,可能會打擊到國稅局的士氣。第二,財政部官員不懂稽徵事務。

娟姐提出自己的稅災經歷,強調她能安然解決在於她的態度,她說,曾因工作的關係買了個小套房,可是住進去不久就聽到鄰居說這地方要被捷運局徵收。每隔一段時間,相關單位都會行文過來要住戶開會,每次開會結果也都有把副本送到稅捐機關。過了八、九年塵埃落定,房子被徵收也拿到了補償金,一大票人也都搬離了。沒想到,過了不久,她還收到那房子的稅單。她打電話跟承辦人解釋,承辦人要她證明房子是怎麼被徵收,而且現在不是她的。她反嗆說,你們公文都有,你自己去查,你的電腦上一定有資料,所以我沒有必要給你證明什麼,到後來她真的沒有再收到稅單。她覺得人民常常都是因為民不與官鬥,就會變吃悶虧,姑息養奸,事情反而越搞越大。如果不是自己親身經歷,真的無法想像,這麼烏龍的事情,稅捐單位都扯得出來。

張進德表示,法稅改革聯盟這幾年在台灣的巡迴各式各樣的活動中,也很多的稅災戶來跟法稅改革聯盟陳情。法稅改革聯盟那麼努力了,社會大眾也都注意到了,但是為什麼成效還沒辦法出來?因為,第一是財政部高官的心態,他心中,只有稅收沒有法律。第二是行政法院形同虛設,行政法院的撤銷率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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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一:《全民公審》邀請到「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連福隆教授(左2)、張進德會計師(右2)以及稅災戶娟姐(右1),探討俗稱「公務員圖利罪」的刑法第131條修法的必要性。

圖說二:連福隆教授表示,租稅的目的在保護人權,租稅的所有的手段,不是在讓國家拿到人民的錢,而是國家拿到錢之後,來救濟最窮的人,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權。

圖說三:張進德會計師表示,租稅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以財政部的訴願來講,假定你沒有特權去關說的話,是沒有用的。

圖說四:稅災戶娟姐提出自己的稅災經歷,強調她能安然解決在於她堅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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