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規定,所有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因此,以往軍隊多以男性為主力。女性進入國軍行列,則是自民國80年起逐步打開,並於民國95年開放加入自願士兵行列,進一步擴展女性官兵在部隊中發揮長才的機會。如今,部隊成員中,女性占比已大幅提升,人數達2.6萬名,而女性官兵加入過去以男性為主的軍職生態後,比男性更願意留任於就業穩定且福利完善的軍中職場。可見,國軍已展現性別平權與多元包容新氣象。
而一旦各種職務或管理階層均可由兩性擔任,性別角色彈性相對增加,也增益兩性共同參與制定更尊重男女不同需求的多元包容體制。舉例言之,在一個性別平權的小組中,男女性官兵可以共同討論相關懷孕生產者生活設施上的人性化設計,也能商討男性官兵是否可有陪產假和照顧假的設計,讓兩性都能兼顧工作與家庭,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不要用性別去阻礙一個人的發展機會」,是的,不要只因為她是女的,就預設她結婚以後一定會辭職帶小孩,所以故意不給她升遷;或者是不要只因為保母是男的,就覺得他一定是變態,完全不管人家有考到專業證照。沒有人要強制男女都一樣,我們可以看見國軍致力性別平權和諧環境的努力,不僅敞開大門歡迎女性加入,也鼓勵更多女性擔任高階主管職務,包括成為女艦長、女營長,甚或擔負女飛官、戰甲車駕駛等高度專業性任務,人人都能充分發揮潛能,跳脫性別框架做自己,也增添國軍新戰力。在性別平權的和諧環境下,我們欣見一個更正向包容的職場環境,女力的創新量能,亦增添國軍戰力更多元的可能性。
國軍推行兩性平權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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