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江希仁/台北報導)4月1日為世界公民日,為彰顯世界人權宣言,揭櫫人人享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及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確保人權受法制的保護,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及法稅改革聯盟等15個單位,3月30日共同於台大梁國樹國際會議廳舉辦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 法稅改革建言。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認為,法稅改革關乎國家競爭力、自由競爭及基本人權等三件國家大事,應是2020年總統大選最核心議題之一!
蘇煥智認為,台灣稅務制度中最嚴重的部分,就是稅務機關球員兼裁判的問題,開出稅單給你,就得乖乖繳,不然訴願就得先繳稅單的二分之一,才能免除被強制執行;以前大法官解釋過復查繳一半是違憲,後來稅務機關就從復查延後到訴願,但這還是違憲!對照現在台灣爭議處的土地徵收,於政府公告後,就可將持有人從地主變更為政府,也是同樣的不合理,應該要經過法院,政府權力明顯過當,才造成這麼多民怨。
蘇煥智提出,法稅改革很重要的一環,是廢掉訴願制度,增設地方行政法院,原訴願的部分由稅務機關當原告,上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在法院的面前,大家立於平等的地位進行辯論,如此才能很明確的,稅務機關要負舉證責任。另外,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現況是由稅務機關派出,考績也由稅務機關主管來打,這也是一種球員兼裁判的現象,他建議兩種改進方式:「比照消費者保護法,由行政院直接聘任消費者保護委員,或者比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提名,經過立法院同意後任用。」
「合法的稅,我們當然有納稅的義務,但是非依法課徵的稅,就算只有一毛錢,我們也不應該繳。」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指出,人民最痛苦的就是刑事和稅,關於稅單及土地徵收的問題,他同意蘇律師的說法,不能由行政機關來做決定,應該交由法院,大家立基於法院的公平平等,一起來決定。
吳景欽論文中也呼應,關於訴願必須先繳一半稅款的規定,不僅是惡法,更嚴重侵害憲法第16條賦予人民的訴訟權保障,因此得立即加以廢止,而回歸有如民事訴訟,徵收訴訟費用的本源。此外,對於復查決定,也應由具有外部與他律性的機構來審查,而不應繼續流於自我審查的現況。至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短短二十三個條文,卻處處都在顯示,其保護的對象,不是納稅者,而是稅務機關,這實在相當諷刺,必須打掉重練,以實現真正的納稅者權利保護的目的。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蔡維杰表示,在法律上常引用無罪推定原則,稅務機關則說課稅原理是「核實課稅」,但弔詭的是,核實的只有收入面,支出面則任依其認定。他解釋,無論合法或非法的收入,只要明目上被稅務機關看出有這筆收入,一定課稅,像是違章鐵皮屋的房屋稅,就照課;但在支出面,若屬稅務機關認為不是合法單位,或他們無法認定為有公信力的單位所支出的費用,就不會被認定為可扣抵的項目。
蔡維杰以一位癌友的例子,來說明支出面認定的問題。該名癌友在著名醫院醫治兩三年,重症一直未獲改善,經人介紹國外藥效極佳的名藥,醫生卻說沒有辦法開給他,只好自行請貿易商進口,到過世前總共花費1,000多萬的醫療費用,然報稅時,國稅局只認定醫院將近300萬的費用,其他非醫院處方相關費用將近800多萬,都不認定,稅因此爆增近百萬。為免國人怨懟日深,蔡維杰真誠地呼籲稅捐朋友們:「法稅改革聯盟絕對不是跟稅務員、不是跟國稅局在做對,而是希望共同營造出良好公平合理的稅制環境,讓我們的國家更進步。」
圖說:
P1、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認為,法稅改革關乎國家競爭力、自由競爭及基本人權等三件國家大事,應是2020年總統大選最核心議題之一。
P2、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必須打掉重練,以實現真正的納稅者權利保護的目的。
P3、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蔡維杰呼籲稅捐朋友們,希望共同營造出良好公平合理的稅制環境,讓國家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