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性別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在政治、經濟、社會和家庭中應受到平等對待,反對性別歧視。性別平等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目標之一,其目的是營造性別平等的法律和社會環境。 現時對於性別平等的意涵,除了「性別平等」之外,更廣泛的涵蓋不同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以及對多元性別者的性別平等。 尊重他人特質,以及建立良好的相處環境,多一點包容少一點歧視,同時女人擁有自己的生活事業,男人可以減輕養家的壓力,可以更多的時間發展自己的興趣,也能有較多的時間和子女相處。有些家庭,甚至是以女性的收入為主,男性負起了大部分的家事及育兒工作,使家庭氣氛和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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