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酒駕頻率仍居高不下,面對酒駕造成的結果肇事者百般虧欠仍換不醒死者的清醒及受害者身心靈健全的發展,探討肇事者的心態迷惘於酒下,隨著酒精麻痺眼前的事物或拿來助興,當下可能想忘卻過往的不愉快或借酒來舒緩壓力及慶祝自己得到想要的物質及名譽,酒的沉香、酒的魅力、酒的飲用方式因人而異得到的結果也會有所不同,但酒後確駕駛上路萬萬使不得,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我們人人都可從自己做起,在向旁人宣導不酒後駕車,喝酒並沒有對錯,但喝酒後駕車就是千錯萬錯,一失手千古恨,法輕刑輕的臺灣,到底何時才有所清醒,面對酒後上路者法還需用情輕判嗎?明知不可為而為知,臺灣執法者確可眼睜睜縱然家屬哭斷腸被迫接受當下結果,在看著肇事者在死者靈堂上香或讓被害者撞的渾身傷痛就醫後再前去探病,肇事者在抱持者夢魘及無法逃避百般虧欠的心縱然自己活者,再由時間來療傷,這種無止境的戲碼,電視新聞一直上演播送只是主角及苦主換人接力上演,期盼臺灣私法執法者對酒駕肇事者能使以加重刑責處置,對於往後酒後上路被攔判無期徒刑,酒後肇事者死刑定讞,若在持續縱容法的輕判在多的文宣也枉然,也無法全面阻人性酒後駕駛萬萬不可跨越的線,唯有加重法的刑責才能有所減緩酒駕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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