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布臺北市天母棒球場110年度公益使用天數申請審核結果(詳附件一),請公益使用天數審議通過者,依「臺北市天母棒球場110年公益使用天數審議注意事項」(詳附件二)辦理後續簽約事宜,並於活動結束後30日內,以書面方式提送公益使用天數成果報告予本局備查;另有關環境事務及其他相關費用部分,請逕洽臺北市天母棒球場黃經理,聯絡電話:(02)2873-5688分機231。
貳、經本次審核,尚有5天未分配,請有意申請單位,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一、申請期間
110年4月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
二、申請資格
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向政府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團體、法人或自然人。
三、申請活動
1.棒球場及必要之相關室內使用空間限於舉辦棒球體育運動賽事或活動。
2.售票亭前廣場於活動期間可進行其他非營利(業)行為,惟不得違反善良風俗或進行選舉、競選造勢等活動,但仍須經主管機關書面同意。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正本,各一式2份。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學校,可免附),各一式2份。
(三)活動企劃書,各一式2份。
五、遞件方式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親送或郵寄(郵寄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運動產業科: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信封正面務必註明「申請臺北市天母棒球場110年度公益使用天數」,逾期恕不受理,不得以其他理由申請補件。
六、其它
本次剩餘使用天數倘未有單位申請或經審核後仍有未分配之天數時,由本局保留彈性使用,不再開放申請。
如有任何申請問題,歡迎洽詢本局運動產業科林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分機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