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地檢署檢察官馮興儒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及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東縣專勤隊偵辦臺東縣議員候選人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11 月 10 日持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候選人陽○○競選辦公室,並傳喚候選人陽○○及選民共 10 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 候選人陽○○涉嫌以交付價值新臺幣 100 元之肩頸按摩器予選民,約其投票支持該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 3 萬元具保。
地檢署在此呼籲候選人,以贈送禮品尋求支持當選之方 式,亦屬賄選。而賄選罪係判處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 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獎金,共同維 護公平、公正而乾淨的選舉環境。
臺東檢偵辦縣議員候選人陽○○贈送禮品賄選案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