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防弊,廉政建設
只要利用職權機會,替自己或他人取得不法利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除移送法辦外,亦可依行政併行原則,檢討行政重懲,因而斷送大好前途,一時貪念所付出的代價,後果可是始料未及;所以日常生活及工作職場中,堅持「知法、守法、崇法」的立場,貫徹「反貪、防貪、肅貪」的要求,以最高的道德標準來面對社會大眾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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