僥倖讓你繳出生命
明知道喝酒不能騎車開車,明知道喝酒行駛交通工具造成事故傷亡機率大幅提升,電視新聞每天都在報導酒後駕車的後果,但是卻沒看見此類事情減少的趨勢,究竟是我們法律不夠嚴格,還是我們人始終學不乖?僥倖心態跟省下幾張紙鈔是我看到最大的原因,沒有人會把案例的事情套在自己身上,始終相信自己沒有那麼衰,當一次次的酒後駕車平安渡過,一次次的幾百元省了好幾次也是不少數目,因而養成反正前面都沒怎樣,這一次也沒關係吧,卻不知道前面的幾次生命都是一時好運而維持的,真的只要一次遇到,有時候不只是金錢,也是自己與對方生命的遺憾,更可能是兩個家庭的傷害,酒駕的人並不會想這麼多,而只會想到自己還清醒,但並不知道酒後駕車的時刻,眼睛什麼時候闔上,或許自己眼睛再也張不開了,更可能是造成別人生命的消逝,酒後駕駛的刑責應該更重,才有可能改善我們的環境,酒駕不應該是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應該是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酒並不是完全不好,而是太多的人因為喝酒而破壞了許多人的家庭,酒駕不應該是口號,是行動,更要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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