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人也害己
酒後駕車是一種會造成嚴重威脅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會造成雙方家庭難以彌補的傷害。酒後肇事所引發的民、刑事糾紛案件與肇事逃逸之偵辦,更加重社會的負擔,也是近年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酒精對人體有很大的傷害,傷害種類也不同,對腦部的影響為行為不意志控制,且意識容易模糊,會抑制呼吸中樞,嚴重的話會導致呼吸道循環衰竭,對心臟血管及血液而言,飲酒過量易導致心跳加速、心肌病變、心律不整,長期飲酒會有微血管擴大,血小板下降及貧血等問題產生。而對周邊神經而言,是手腳容易麻、感覺變遲鈍、視覺衰退、眼球後神經病變、小腦變性疾病等。
若酒駕被警察發現,就必須負起刑責。公共危險罪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半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應保持不傷害自己也不害人的心態作好酒後不駕車之原則,而不是以刑責重為出發點,這樣只是治標不治本,雖然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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