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
國軍因應防衛作戰需要,前瞻現代科技武器建軍趨勢,殷切需要高素質、高專業的長役期人力投入,以期發揮最大效能。在兼顧國防安全,順應民意輿情與社會期待下,兵役制度採漸進方式,逐年擴大募兵比例,建構專業優質「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全志願役常備部隊。
  軍事發言人室表示,國防部自九十一年起即編成專案小組研究推動「募兵制」可行性,於九十二年奉行政院游前院長指示成立「兵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 動小組」,研提「兵役制度改進方案」。同年本部於陸海空三軍各選定一個營列為實驗編裝單位,驗證招募志願役士兵。眾所周知,軍中之軍官與士官,絕大部分皆 為志願役之募兵,而士兵則絕大部分皆為義務役之徵兵。依據驗證結果,自九十四年起擴大招募志願役士兵,募兵與徵兵之比例,乃由當時之四十三比五十七調整為 目前六十比四十。亦即募兵增加十七個百分點,而徵兵則減少十七個百分點。因此,目前所謂之「徵募兵併行制」,早已逐年向募兵制傾斜。
所謂募兵制(合同兵制),是與徵兵制相異的一種兵役制度,是指服役者以志願的形式加入軍隊成為職業軍人,服役年限較徵兵制更長,士兵專業化程度更高,軍隊職業化水準更高。目前實施募兵制的國家有美國、日本、英國,其餘都是徵兵、募兵並用。一般而言,實行募兵制的軍隊官兵待遇福利都較實行徵兵的軍隊更為優厚。臺軍自2002年之後,開始推行為期6年的“精減人力”計劃,使得募兵制更加“熱”了起來。表面看來,募兵制是臺軍精減人員的需要,其實,這也折射出目前臺軍內部的種種無奈。

眾所週知,軍隊中的士官都是專業水準較高的職業士兵,他們數量的多少是衡量一支軍隊專業化水準高低的重要標準。而士官的來源基本都是募兵。以美軍為例,其最具職業水準的士官比例達到總兵力的50%,有60多萬人。正是這支隊伍的存在,才使美軍各種高精尖武器得以發揮應有的威力。而目前臺軍士兵中義務兵人數約佔65%,志願兵即募兵則僅為35%。過去10年間,雖然台灣購買了大量的新裝備,但負責操縱這些新裝備的高素質人員卻無法速成。僅以艦艇兵為例,美、日“宙斯盾”艦上中級軍官服役都在10年以上,連士官也有5至10年經驗,臺軍1年8個月的役期幾乎沒有什麼作戰經驗可談。由於人才短缺,近年來台灣海空軍事故頻頻發生,而改為募兵制後,人員訓練才可長期規劃,特別是對於海空軍這些高技術軍種,可以減少因義務兵輪替頻繁所造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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