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建民/台北報導)7月13日在台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5個國內外民間團體共同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專家學者及各界菁英等三百餘人與會,下午第三場次以英語進行。太極門1219冤稅案延宕至今23年未解,被專家學者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是人權遭迫害縮影;國際資產管理執行董事Julian Cheng直指,台灣政府已違反法治精神的四個普世原則。
Julian表示,法律是用來規範行為的,但法律並不等於法治,法治精神有四個普世原則:究責、公正適當、開放政府、公正的紛爭解決;他從太極門冤稅案檢視台灣法治落實的程度,一一指出台灣政府的缺失。一、究責:政府和私部門在法律之前都一樣承擔責任。徵稅的權力來自於法律條文的明確定義,以及稅捐機關的合法稽徵;然而,在太極門稅案中,稅捐機關一開始並沒有做好本分工作,事後又一再試圖竄改、隱匿,甚至捏造證據來支持其違法徵收行為,政府單位沒有被法律究責,違反了法治的第一個原則。
二、公正適當:法律必須明確、穩定、公平的行使,同時保障基本人權。課稅權是運用國家力量取得私人財產的行為,因此課稅權必須定義清楚,謹慎使用。然而,稅捐機關很多權力的行使來自解釋函令,而許多函令互相矛盾,彼此牴觸。尤有甚者,稅捐機關在執行這些函令時,手段根本是公然違反人權保障,不符合比例原則。他認為,台灣應該是唯一容許稅務員不經法院裁判就可以限制國人出境的國家,嚴重違反了公正適當的法治精神。
三、開放政府:台灣政府目前雖然已相對開放,唯獨稅捐機關例外。人民可以在網路上監督國會,很多政府檔案也陸續解密,只有稅捐機關還躲在黑暗帷幕之後,拒絕向太極門解釋課稅內容,拒絕太極門檢視案件資料,甚至拒絕溝通,這些舉動只是讓課稅行為更不合理與無法讓人接受。
四、公正的紛爭解決:這是台灣徹底不及格的地方;一個稅案拖了23年還未解決,根本就違反了及時、公正、有拘束力的紛爭解決定義。太極門在行政法院勝訴也不算勝訴,因為沒有一個具約束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可以解決稅務爭議,因此太極門只能在無止盡的萬年稅單裡循環。
太極門稅案始於1996年底,檢察官侯寬仁和稅務員聯手汙衊栽贓、製造假案,企圖用罪與罰毀滅太極門這個古老的氣功武術修行門派。2007年7月13日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根本沒有任何課稅問題。司法為太極門平反已經12年,然而萬年稅單卻迫害至今。從Julian的分析可知,台灣法稅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緩。
圖說:國際資產管理執行董事Julian Cheng從太極門稅案檢視台灣法治落實的程度,直指台灣政府已違反法治精神的四個普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