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09年1月至11月臺北市違反建築法令致罰款計962件,較上年同期減少9.7%;同期違章建築查報計4,960件、拆除5,452件。
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臺北市政府落實辦理建築管理業務。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統計,109年1月至11月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或拆除執照,而於施工期間違反建築法令,處以罰款者共計962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03件(-9.7%),以先行及違規使用計407件(占42.3%)最多,較上年同期減少166件(-29.0%)。
另為使違建資訊公開透明及公平處理查報及拆除作業,市府提供違建查報案件之違規型態及拆除處理情形網路查詢服務。109年1月至11月臺北市違章建築查報計4,960件,較上年同期減少505件(-9.2%);至違建拆除計5,452件(含以前年度未結案件),較上年同期減少180件(-3.2%);另觀察上述違章建築中新違建之查報及拆除情形,同期新違建查報計4,519件、拆除計4,440件,較104年同期查報計4,640件、拆除計3,890件,分別減少121件(-2.6%)及增加550件(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