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近5年國軍受理性騷擾申訴達245件,其中調查認定成立的比例超過6成,且有逐年增加情形,必須嚴肅面對性別課題。 因此國防部已研討修訂「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後續將撤職、刑責等納入修訂要項,並提高懲罰基準。 縱觀被申訴人多抱持對他人不尊重,不論對同性或異性為不當且帶有性意涵之言語和行為,官兵同仁們務必引為借鏡,妥慎言行。
為道德觀念偏差,家庭經營不善,營規管理不周及紀律要求不嚴所致,因此,各級對所屬單位內部營規管理,應要求確遵性別平權相關規範,不容有任何模糊空間或便宜行事,更重要的是建立官兵正確認知與道德觀。我們應循以往已既定良好之性別互動要求,持續塑造一個相互尊重的工作環境,使每位官士兵都能夠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包容而各盡其力,真正營造一個真正友善的環境、創造平等的工作職場。
舉止合宜防性騷,嚴守分際正軍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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