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罰則重,酒駕防制要遵從。
日前友軍某少校休假期間酒後駕車,拒絕酒測遭警方裁罰18萬元,並經單位核予大過處分,所提訴願及行政訴訟均經駁回確定。
為強化酒駕防制作為,國軍針對酒駕肇案及拒絕酒測官兵,依「酒駕汰除、筆事撤職」原則檢討,重懲列汰,以過止酒駕。
酒駕風險是「可以預見」的官兵惟有牢記「喝酒不開車」,並注意酒精殘值,才能避免悲劇憾事的發生及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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