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簽賭一起來,刑罰懲處一起捱
友軍一士兵經友人介紹登入賭博網站簽賭,還陸續拉同袍入坑,3人在營區線上簽賭不但沒贏錢,還被法院依賭博罪判刑。
在營區利用網路簽賭,依軍刑法最高可處6 月徒刑,縱使未在營區,但使用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賭博,仍構成刑法賭博罪。
沉迷賭博可能失去工作、收造成債台高築,嚴重還會導致違法犯罪,提醒官兵同仁切勿因貪念參與賭博,更不要呼朋引伴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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