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軍官兵肇生酒後駕車,究其肇因不外乎個人抱持僥倖心態、自制力不足、忽視酒精殘值、對單位法紀教育及行車安全宣導充耳不聞所致。我國軍官兵應對酒駕的認知應著重在法、理、情上,酒駕肇事必須付出慘痛代價,不僅只是受法律制裁,連帶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傷親之痛及影響部隊榮譽。
總而言之,「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生命」不是一句口號,須全體官兵身體力行,切記酒後駕(騎)車危害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更有可能波及無辜的受害者及其家庭。任何聚餐飲酒場合,也應避免駕(騎)車赴約,或於餐前先指定好安全駕駛,抑或餐後改搭計程車等大眾交通工具,方能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遠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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