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約 打造幸福企業,落實永續經營

 中華郵政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約

  打造幸福企業,落實永續經營

中華郵政公司114年4月30日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約的簽約儀式,由董事長王國材與企業工會理事長林榮州代表簽署,並邀請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及勞動部主任秘書鄒子廉蒞臨見證,彰顯中華郵政積極推動友善職場文化,保障勞工權益,促進勞動團結理念。

董事長王國材表示,團體協約自106年11月28日簽署迄今,期間共進行4次協商修正,歷經充分溝通與協商,於去(113)年12月就相關修正條文達成共識,並於本年3月28日奉交通部核定,修正後之團體協約更加完善員工福利與保障勞動權益。在面臨業務轉型與國際金融市場嚴峻挑戰的關鍵時刻,有賴勞資雙方凝聚共識、緊密合作,突破經營困境,強化組織韌性,讓中華郵政永續經營,員工薪資福利獲得保障。

中華郵政本次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雙方除維持原有的勞動條件與福利外,為提升同仁勞動條件並照顧員工福祉,共修正11條,新增1條,修正後條文共計51條,修正重點包括:明定勞資爭議協商期間,調動工會協商代表應與工會溝通協調;全勤獎金之發放規定,由原來按季核算核發,改為按月核算、按季核發;增訂非依法不得終止職災勞工勞動契約之規範;以及無償提供辦公處所、器具及通信、水電設備供工會辦公使用。

中華郵政將持續展現企業照顧員工的社會責任,打造幸福企業、奠基中華郵政永續經營,讓勞資攜手合作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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