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日論壇 解決太極門假案是轉型正義的積極實現
【記者古悅禾/台北報導】4月1日世界公民日,當天在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2026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落實兩公約人權侵害有效救濟之國家義務──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刑事法研究中心等近三十個單位共同舉辦。共有20餘位專家學者參與發表建言,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直言,太極門假案實為稅務機關以「虛擬收入」進行「訛詐課稅」,此舉不僅違反《商業會計法》與會計學理,根本不存在於任何實施所得稅之國家法律。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Rene Wadlow透過影帶致詞,他指出,本次論壇聚焦一項至關重要的議題:國家在落實《兩公約》中,對於人權侵害應負起有效救濟的義務。今日所討論的太極門案件也提醒我們,人權保障是一項持續的責任。該案所引發的問題已超越單一團體,觸及行政權力的運用、司法程序的正當性,以及在新事實或新證據出現時,救濟機制是否仍然可行等根本議題。當出現新事實或既有決定被證明有誤時,應有機制確保正義得以實現。身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我們肩負共同責任,保持警醒、秉持誠信發聲,並支持一切促進正義與問責的努力。改變或許緩慢,但歷史證明,當良心的聲音匯聚時,足以照亮最艱難的前路。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近日戰火延燒,無辜平民受難、大量人道危機湧現,這些並非只是單一地區的問題,更直接影響國際安全與世界經濟穩定,牽動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家庭、每一位世界公民的未來。除了戰爭之外,掌權者利用法律與稅務做為迫害人權的手段,侵害人民的信仰自由、生存自由,甚至迫害名譽,更是嚴重的人道危機。太極門案件就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政府的迫害已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對人權的保障,且為期長達三十年。太極門師徒問心無愧,在堅持真理的道路上,感謝所有正義之士的良心發聲,共同捍衛世界公民的權益。期盼人人持續發揮世界公民的精神,互惠互助,共德共好,以良心和希望驅動永續和平的未來,願愛與和平常存。
針對長期法稅沉痾,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指出,太極門案是檢視台灣法稅改革的「照妖鏡」,若遲未解決,代表改革仍原地踏步。他提到調查局與檢察機關長期權力失衡,檢方不僅在太極門案中出現斷水斷電、非法課稅等行政濫權,更常利用「羈押權」施壓被告自白,並透過媒體引導輿論進行「製造犯罪」。他也談及日本厚生勞動省前官員村木厚子冤案,在檢方構陷村木的過程,亦利用媒體放話與長達百餘天的「人質司法」強逼其認罪,最終雖獲判無罪,卻已付出慘痛代價。他呼籲法界與社會應持續為受冤者發聲,唯有堅持良心,才能迎來司法人權的曙光。
黃坤光揭露,太極門假案所稱六個年度共32億元的補習班收入,完全是執法人員虛擬捏造,不僅違反《所得稅法》實質所得課稅原則,更悖離《商業會計法》必須有合法憑證並註明收支對象。他援引2021年荷蘭稅務醜聞為例,當時荷蘭內閣因稅務局錯誤指控民眾逃稅而集體總辭,並給予受害家庭賠償。反觀台灣,政府非法沒入人民財產不予歸還,形同「人民犯罪,政府受益」,呼籲政府應落實公民責任,歸還非法課稅所得,守護民主法治真義。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談到,台灣雖號稱民主法治,實則法稅體制仍存嚴重弊端。檢調單位被指仍有變相刑求、筆錄登載不實等亂象,甚至為求起訴績效而不擇手段。在稅務實務上,國稅局無視《憲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強將法律性質屬「免稅贈與」的敬師禮改列課稅;即便法院已判定無詐欺與無稅事實,國稅局仍執意違法課稅。林燦都認為核心問題在於,行政機關的傲慢與利益糾葛。即便《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可主動撤銷違法處分,官員往往為了獎金或績效而不願認錯,甚至將民產充公。這種行徑嚴重損害法治,政府應勇於改正具有「重大明顯瑕疵」的錯誤處分,落實賦稅人權。
會計師王明懿表示,刑事法院三審早已判決太極門確定無罪、無稅,認定弟子「敬師禮」屬免稅贈與所得,且贈與稅之納稅人應為弟子而非掌門人,原課稅主體顯然錯誤。從課稅到執行皆屬違法,不僅耗損社會資源,更侵害人權。基於實質正義應高於法安定性,即便案件經行政法院確定,原處分機關仍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撤銷違法處分。她呼籲政府落實法治,由國稅局依法撤銷稅單,並歸還遭違法拍賣、收歸國有的修行聖地,還給太極門師徒公道。
律師Charlotte Lee從《兩公約》、國家責任與國家賠償等角度,探討太極門案中稅務行為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侵害。她指出,國際人權審查將宗教自由視為重要指標,並關注政府是否透過稅務制度與行政監督影響宗教團體運作。國際案例顯示,稅制或行政措施若造成宗教團體負擔,即可能構成對宗教自由的干預。太極門案中,弟子敬師禮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補習班收入並課稅,將宗教行為誤導成經濟交易,侵害信仰自由。案件歷經近30年,在課稅錯誤已明確後仍未撤銷稅單,形成「應作為而不作為」的國家責任。依《國家賠償法》,政府應撤銷違法處分、賠償損失並承認侵害,以真正落實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保障。
律師蔣瑞琴表示,太極門案是戒嚴結束後,假宗教掃黑之名、行政治整肅之實的「假案」。檢察官除了刑事手段,也找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據,作為起訴證據,再由調查局將起訴書等資料移送國稅局課稅。國稅局本應進行職權調查,但台北國稅局捨棄職責沒有查核直接抄調查局認定之金額。且沒有經過「報經財政部核准」的法定程序,就用《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推計課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稅單根本是自始無效。「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民國55年成立以來,至今已60年,僅有81年度被認定是補習班課稅。59:1,真實真相已經昭然若揭。」蔣瑞琴認為,解決太極門案,是從「威權轉型」進入到「民主鞏固」時期「轉型正義」的積極實現,今年5月政府即將進行《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呼籲政府應落實《兩公約》的施行,解決威權整肅的假案。
P1:4月1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單位,在臺大應力館舉辦2026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落實兩公約人權侵害有效救濟之國家義務──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圖為第三場專家學者合影。
P2: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透過影帶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