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雇主 還敢說是2-30年的交情
記者葉怡玲報導

這是我自己本身發生的事情。

文長……
會公佈你,是因為不想再看到有下一個因為你的惡行惡狀而苦到了自己。
七月份,我同居人曾天佑接到20-30年的同學林志勇來電,林要他承接現在工地鐵工部分。價錢是25000元,林說要抽頭5000元,曾実拿20000元,預計二天完工。沒想到在要完工的時候怎麼都聯絡不上林志勇,之後就一直講這裡沒做好那裡沒收尾,然後就一直說業主在抗議說我同居人曾天佑做不好。
後來林志勇大言不慚的打電話來,因為沒收尾是林去收尾的,所以頂多25000,一人一半,然後扣除材料錢,只給我同居人4500元。
講好了,我們也懶的計較只說那就麻煩盡快匯款。結果直到8/19,一共去討了四次,最後一次8/19經過對質才發現原來林志勇根本沒有跟業主收尾好,還敢扣我們的錢,包括當天林志勇跟他同居人簡蓉秋在他們的住處二人前後對我動手腳。
事後還打電話來說,意思是我慫恿我的同居人曾天佑,所以他才會一直去要工程款,希望有吃過此人虧的可以站出來,也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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