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等同酒駕納汰除
國防部今年配合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時,提高酒駕懲罰標準,並已將「拒絕酒測」懲處,納入「國軍官兵酒後駕駛交通工具及拒絕酒測懲罰參考基準表」,重懲列汰。依「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對於軍人酒駕,若一次記兩大過,就可列入汰除(強迫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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