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兒獨留車內粗心爸恐遭罰1萬5
4歲女兒獨留車內粗心爸恐遭罰1萬5
這位爸爸將女兒獨留在車上的行為,已經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並接受4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汐止分局已將案件情況通報給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並提醒有帶著小朋友的家長也千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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