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施行兩公約已逾8年,號稱人權與國際社會接軌,卻有延宕21年,耗盡人民生命與金錢,即使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開始施行,仍舊無法解決的稅務冤案,如何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2018年2月10日週六上午8:30,中視神氣家族節目《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四十五)》,將播出2017聯合國人權日國際論壇,以重大指標案件體檢兩公約、納保法及賦稅人權之具體落實,邀請法學專家、學者、法官與律師,從不同層面剖析稅制弊端,並具體建議修法與改革方案,歡迎收看。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
為改善稅務行政訴訟之審理品質與效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應成立稅務專業法庭,但司法院不論良莠,竟直接把行政法院提出申請的法官「就地合法」,全數取得稅務專業證書;而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竟然是由財政部官方指派,有球員兼裁判之嫌。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形容納保法是「鬼怪的法律」、「立法委員頭腦不清楚才會做出這種立法」,納保官和稅務專業法庭「根本是一個糊塗官、糊塗法庭」,是保護官員的權利,賦稅人權沒被保障,反而保障侵害賦稅人權的官僚,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認為「法治國家施政的目的就是要促進人民的福祉,不是作賤人民,人民有納稅義務沒有錯,但正當法律程序是一定要遵守的。」溫耀源表示,1996年太極門蒙受國家司法機關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偵查與起訴,2007年獲得司法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還給太極門清白。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規定屬免稅所得。納保法規範嚴謹的課稅證據,稅捐單位要負舉證責任。溫耀源表示,經過三審判決,起訴書整個被徹底推翻,完全沒有所講的事實,起訴書及移送書本來就不具證據能力,事實上連證據力都沒有,國稅局居然拿這個作為舉證就來課稅?這樣做是保護人民的權利嗎?
溫耀源指出「稅捐單位的權力大到無以復加!」只要自己認為有漏稅,就可以限制人民出境,可以扣押人民財產,30天內不繳,馬上移送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拘提管收,像怪獸一樣,違憲、侵害人民的權利。
台灣稅務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6%,即使勝訴,法院不撤銷原處分而發回原機關,更改稅額再發出稅單,人民不斷在行政救濟中受盡折磨。溫耀源以德國財稅法院做對比指出,德國司法界地位崇高的前漢堡財稅高等法院院長Dr. Jan Grothee表示,在德國20%的判決是撤銷原處分,35%是當庭和解,由法院決定對錯,稅捐單位當庭認錯並更正,德國人民勝訴率超過五成。法官也可由財稅學者或行政官員,經聯邦財務學院的專業訓練後來擔任。法庭的五位法官,三位是財務專業法官,兩位是榮譽法官,榮譽法官由工會、商會推舉代表,然後經公正信賴人士組成的遴選委員會挑選任用,讓司法透明,贏得人民信賴。
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指出,2009年國內引進兩公約時,法務部要求各部會檢視其法令規章與行政措施,是否違反或牴觸兩公約,各部會共送出219件檢討清單,卻沒有一件是財政部提出的,蘇友辰質疑,難道財政部所有法令規章都符合兩公約嗎?2011年,中華人權協會與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共同編撰「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提出10項應立即改善的指標。2012年印度第13屆全球首席大法官會議中,所發起「賦稅人權宣言」全球連署行動,呼籲各國政府課稅應「保障人民基本生存、重視證據法則、嚴守程序正義、落實人權保障」,獲得與會53國包含國家首長、首席大法官及法官與各界領袖熱烈響應,目前已有108個連署國家。蘇友辰期盼不久的將來,能看到公正廉明的法官在專業行政訴訟法庭出現,做出正義的裁判。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賦稅人權比促進轉型正義需要國家更多的關注,他呼籲回歸行政程序法第113條「行政處分之無效,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鼓勵行政機關,包括原處分機關和上級機關,主動透過職權來確認原處分是否無效,如果原處分不對,就可以把它撤銷。黃俊杰建議組成公正的專家委員會,調查財稅機關行使職權瑕疵是否存在?是否重大?影響性如何?特別是對於太極門,是否平等對待?是否違反公約的禁止歧視?主管機關依調查結果行使行政程序法第113條,讓相關公務員藉此程序免除責任。發生於21年前12月19日的太極門冤案,被稱為「人權指標性案件」,黃俊杰指出,1219是賦稅人權日,希望這是一個政府能把稅務冤案和平解決並還給人民清白的紀念日。
圖一:溫耀源法官表示,太極門案經過三審判決,起訴書被徹底推翻,完全沒有所講的事實,起訴書及移送書本就不具證據能力,事實上連證據力都沒有,國稅局居然拿這個就來課稅?這樣做是保護人民的權利嗎?
圖二:蘇友辰律師指出,2009年國內引進兩公約時,法務部要求各部會檢視法令規章與行政措施,是否違反或牴觸兩公約,各部會共送出219件檢討清單,卻沒有一件是財政部提出的,難道財政部所有法令規章都符合兩公約嗎?
圖三:發生於21年前12月19日的太極門冤案,被稱為「人權指標性案件」,黃俊杰教授指出,1219是賦稅人權日,希望這是一個政府能把稅務冤案和平解決並還給人民清白的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