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一直個是長久以來存在的社會問題,而且世界各國都有,要根除酒駕事件是一件困難的事,就算考慮根本不准賣酒,仍然還是會有私釀酒的問題,但若乾脆禁止私人擁有車輛以杜絕酒駕,也是不可能的事!每次酒駕出事,政府往往就要祭出最嚴的酒駕罰則。但「重典」在歷史上一直是問題製造者,只會讓問題惡化。反而讓更多少人會因為怕被警察抓,帶著血液裡的酒精跟警方玩飛車追逐,又或者被抓之後,想辦法找議員關說然後抽單。法律要有效果,重點是執法的落實程度,這一點很重要,多數人都覺得犯罪行為者盤算的是「划不划得來」,這是一種誤解,其實犯罪者盤算的事情是「會不會被抓」。
嚴厲的酒駕罰則其實沒太多實際用處,重點在於如何防治酒駕,以及看待酒駕的態度,大多數人面對酒駕的態度是「只有運氣不好才會被抓」,如果把狀況變成「你要運氣很好才不會被抓」,那就差很多了。喝酒並沒有犯罪,開車也沒有,但喝酒又開車就是問題了。當然,自制是一個方式,偏偏喝酒之後人的自制力會變差。他人協助也是個方式,偏偏自制力差的人不見得管得動,何況很多時候只有一個人。
畢竟,每個人酒前都知道酒駕不好,但喝酒之後自制能力下降造成的問題,在法律上本來就很有討論空間,所以想靠法律來解決酒駕是不可能的,就算酒駕要死刑,依然還是會有『一大堆』酒駕,處罰很重根本沒多大效果,但如果酒駕變成「你這樣很惡劣」、「當心我檢舉」,這可就完全不同了,而要塑造這種文化,你在法律上本來就要先處理,給酒駕一個恰如其分的「污名」,這樣才可能讓同儕團體形成壓力,事前防治酒駕的發生!
酒駕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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