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進步使攝錄器材體積愈來愈小,讓行動通訊裝置具備的功能日漸強大,也為有心人士不法行為提供隱蔽的肇案條件。
日前友軍有官兵在捷運站以手機偷拍女學生裙底風光,遭發現後即送警方處理,經以「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侵犯他人隱私將同時肇生民刑事責任,切勿因追求一時感官刺激、或為滿足微不足道的好奇心,而鑄下大錯,甚為不值。
偷拍裙底被抓包,侵害隱私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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