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失票據若不實,涉犯誣告後悔遲
某對夫婦開50萬元支票向友人借錢。之後雙方有債務糾紛,夫婦倆竟掛失票據止付,致友人持支票提領時,被警方依侵占遺失物罪調查。事後查出該夫妻故意申報票據遺失,被依涉犯誣告罪起訴。
謊稱票據遺失申報止付,造成持票人提示票據時,讓警察機關啟動侵占遺失物罪的調查程序,涉犯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最高可處1年徒刑。
除了上面案例外,向檢警機關謊報傷害、竊盜、搶劫等犯罪,雖然沒有指名特定人,但一樣可能構成未指定人誣告罪,而被依刑法制裁的哦!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