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指具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具有四大類型及四種分級。法律刑責包含六類:一、製造、運輸、販賣。二、意圖販賣而持有。三、強暴脅迫、欺瞞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四、引誘他人施用。五、轉讓。六、施用。七、持有。藥物成癮的過程,藥癮者幾乎難以察覺,直到身體和大腦沒有藥品就無法發揮正常功能時,才驚覺為時已晚,別輕易嘗試,以免害人害己
毒品危害法網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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