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印花稅檢查開跑囉!
【新北市訊】112年度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開始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義務人,請檢視最近5年內各項應繳納印花稅之憑證,如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稅(票)的情形,應儘速向該處補報繳印花稅,以免被查獲時,除須補稅外,還需處以罰鍰。

稅捐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每年均實施印花稅檢查,今年檢查對象包括廢水及汙水處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處理、電梯電扶梯及升降機裝修工程、營建鑽探工程、紮鋼筋工程、水電室內裝潢工程、房屋設備安裝工程、多媒體設計等簽訂承攬合約,以及診所、汽車駕駛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等須開立銀錢收據之行業。

按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按日加計利息者,可免除逃漏稅之處罰。該處呼籲業者先自行檢查5年內所書立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若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稅(票)的情形,應儘速補報繳印花稅,否則一經查獲,除應補繳印花稅外,並需按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切莫因一時疏忽而造成荷包損失。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許哲維 電話:8952-8130
撰 稿 人:消費稅科 張雅琪 電話:8952-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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