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資訊須謹慎、任意散播恐重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業經公告爲第五類傳染病,並已透過各項媒體等管道,再三宣導不可散播未經官方證實之疫情資訊,以免造成社會上不必要的恐慌,若故意散播不實謠言或訊息時,最重可處3年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有關疫情相關資訊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或聲明爲主,大家更應嚴守分際,若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切勿轉傳或轉發,否則不僅追究刑責,並可能裁處高額罰金,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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