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管道多元又方便,有些民眾圖一時之便將家中多餘動物用藥上網轉售,殊不知已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而遭裁罰。
有民眾向動物醫院購買預防犬心絲蟲症藥品,沒有用完又不想浪費,就利用網路販賣剩餘藥品,只賣得500元卻被裁罰9萬元。
動物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只能在登記的營業場所販賣,不可以利用網路平台販售動物用藥品,否則即屬違法行為。
動物用藥網路賣,賺小虧大傷錢財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