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案件提供視訊面談 實在真便利

  (桃園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表示,為落實徵納雙方實質地位平等,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皆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並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協談室」,納稅者如遇有稅捐爭議或需申訴陳情及救濟諮詢之服務,可透過書面、言詞、網際網路、傳真及電話等方式申請納保官協助,以維護自身權利。

  該分局表示,納保官除主動於各樓層進行走動式服務,協助需要幫助的納稅者外,為避免納稅者申請納保服務後,經常往返國稅局提供事證或向納保官說明案情而耗費過多時間,因此提供視訊面談零距離之貼心服務,使納保服務更加便民。

  該分局說明,為讓民眾更加熟悉納保法,各地區國稅局均於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提供納保官名冊及宣導海報等相關資訊,也有納保小故事案例分享,讓納稅者能輕鬆地瞭解納保法相關規定;未來納保官也將持續提供專業諮詢服務以及作為稽徵機關及納稅者間的溝通橋樑,共創公平合理的賦稅環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國稅小幫手」智慧客服24小時線上稅務諮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桃園分局陳稽核 聯絡電話:03-3396511 轉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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