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朋友有福了,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開跑囉

桃園市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9日至3月23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本市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9,800元。

 

本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只要是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6,000元補助,再向本市申請最高9,800元助學補助。


失業勞工已請領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且符合本補助申請條件者,仍得提出申請,本市將依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應繳納金額扣除勞動部2萬6,000元補助後,予以加碼補助,讓您安心謀職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114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9日至3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相關申請書表可向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各區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勞動局網站下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https://lhrb.tycg.gov.tw /> 業務資訊>勞資關係服務>勞工權益基金>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新聞發布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董純惠科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 #680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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