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因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逾期未繳,遭勞工保險局暫拒給付一案,本府勞動局作為說明如下:
(一) 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工會未依工會法及章程召開會員大會及處理欠繳保費,經本府多次輔導仍未改善,爰已依工會法第37條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法院亦於114年12月9日以114年度勞聲字第15號民事裁定准予解散,俟法院提供裁定確定證明書後註銷工會登記資訊。
(二) 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經本府勞動局於115年1月5日與衛生福利部健保署北區業務組至工會進行會務輔導,要求工會儘速處理欠繳保費及召開會員大會,並於115年1月12日令該會於完成召開會員大會前停止工會招收會員業務。
本府勞動局將持續依法督導工會運作情形,並配合相關機關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以確保工會制度正常運作及保障會員應有權益。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董純惠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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