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公寓大廈居住安全,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提醒,凡6層樓以上住宅類建築物(類組代號H2),應於今年3月底前完成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此項檢查旨在確保建物內避難設施、防雷及緊急供電等設備能有效運作,強化災害應變能力。若逾期未依規定申報,將依《建築法》處以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建管處說明,住宅類公安申報依建築物高度及樓層區分頻率:16層以上或高度50公尺以上:每2年申報1次。8至15層:每3年申報1次。6至7層:自今年起納入全面申報對象,每4年申報1次。市府根據建築物領取使用執照之年度規範檢查頻率,今年總計列管須申報案件共3,703件,截至目前已完成1,424件。建管處特別提醒,今年新增的6至7層集合住宅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統計去年申報情形,8樓以上住宅申報率平均超過9成3;而去年先行列管民國93年1月起取得使用執照的6至7層住宅:共341案,申報率約6成8。建管處處長莊敬權表示,今年申報重點將放在民國92年12月底前領得使照的6至7層住宅,計有1,321案,建管處自去年底已陸續發函通知所有權人。
莊處長進一步指出,配合今年擴大申報政策,去年已額外爭取2,000萬元之公寓大廈修繕補助預算,並獲得議會支持,今年總預算為8,000萬元。目前「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計畫」正辦理簽核,預計4月公告。考量部分老舊公寓尚未成立管理組織,影響申報及領取補助的權益,市府將採「主動輔導、補助引導」策略,由輔導團協助社區成立管委會,並將原本的憑證核銷簡化為「定額補助制」,以減輕社區負擔。
建管處呼籲,公安申報是居住安全的防護傘,社區應落實公共設施管理與維護。裁罰並非目的,重點在於降低意外風險,讓市民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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