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囤積要罰!桃園創全國之先通過自治條例 稽查不得拒絕

住宅囤積要罰!桃園創全國之先通過自治條例 稽查不得拒絕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18)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近期基隆發生住宅火警造成消防人員傷亡事件,凸顯住宅內囤積大量雜物對救災安全的重大風險。市府檢視相關制度後,已完成「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管理自治條例」制定,並於今(115)年3月10日正式發布施行,期盼強化住宅安全管理,降低火災風險,保障消防人員與市民安全。


張市長指出,部分住宅因長期囤積物品,導致室內動線受阻,一旦發生火災,將大幅增加救災困難與危險性,甚至危及消防人員生命安全。過往此類情形缺乏直接介入處理之法源依據,此次自治條例通過後,市府已建立法制基礎,未來可針對住宅囤積行為進行管理與改善,補足現行制度缺口。


張市長進一步說明,該自治條例採跨局處合作機制辦理,由區公所及建管處作為受理通報窗口,並整合衛生局、環保局、社會局及消防局等單位共同處理。其中,衛生局與環保局將協助環境與公共衛生改善,社會局則針對個案進行關懷與評估,瞭解其行為背後可能的心理或生活因素,提供必要協助;消防局則從救災安全角度提出專業建議,全面強化公共安全防護。


張市長強調,住宅囤積行為問題並非單一個案,全國各地皆可能發生的潛在風險,市府推動該自治條例,目的在於從源頭預防,逐步減少住宅囤積情形,避免類似憾事在桃園發生。他也指出,此項措施與先前推動倉儲納管政策同樣重要,皆為補強公共安全制度的重要一環。


環保局表示,市府未來將持續透過跨局處合作與通報機制運作,落實住宅囤積行為管理,提升城市整體安全環境,確保市民居住安全及消防人員執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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