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業因營運或擴廠需求,會在廠區內設置儲槽,用來存放穀物、油品或其他原料與成品。但很多企業主不清楚,這些儲槽到底需不需要繳房屋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關鍵在於儲槽的實際用途。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凡固定於土地上的房屋或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可能成為房屋稅課徵對象。工廠內的油槽、水泥槽、糖槽等設施,如果只是供機械設備運轉或生產流程使用,無需課稅;但若用來存放原料或成品,就屬散裝倉庫性質,則應課徵房屋稅。
舉例來說,某工業區的石油化學公司因擴廠建置化學油槽,分別作為原料槽與成品槽使用。該公司原以為油槽非一般建築物,不須課稅,但經查油槽係固定於土地上,且用於儲存原料與成品,已符合散裝倉庫性質,依法仍屬房屋稅課徵對象。
該局提醒,企業如因營運需要設置儲槽,應主動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若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除了須補繳稅額外,還可能面臨罰鍰。對廠內設施是否需要課稅有疑問的企業,建議儘早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洽詢,以保障權益並避免受罰。
總局:(03)332-6181房屋稅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房屋稅302至315
大溪分局:(03)380-0072房屋稅202至207
楊梅分局:(03)478-1974房屋稅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房屋稅202至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