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政總質詢:黃崇真議員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7)日率市府團隊至桃園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列席備詢,就市議員黃崇真提出市府於113年間修正工業區廢棄物設施相關審查規定、一生好運卡使用效期展延措施等質詢事項詳細說明。
針對市府於113年間修正工業區廢棄物設施相關審查規定。張市長表示,此次修法原則上是針對過去法規漏洞或未詳盡處理事宜進行合理化與補強,例如加油站不得鄰近幼兒園等規範均屬加嚴措施;而過去未對廢棄物處理設施進行分級部分,此次修正中則依照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與廢(污)水處理設施或焚化爐設施等不同等級樣態做出對應規範,因此在本次修正中進行合理化調整。
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說明,甲乙種工業區審查要點修法係配合實務需求辦理,且各項設施仍受總量管制規範,並依環境保護局建議,參考五都之使用條件規定,將廢棄物處理設施依污染性高低分類修訂設置條文。倘黃議員認定工業發展有關設施的管理規範應更加嚴格,市府將參酌議員意見後續再行研議。
另針對黃議員所指之公司個案,都發局江局長表示,該公司係於前市長鄭文燦內任,111年4月21日依內政部《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及《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17條第2項第2款之「工業發展有關設施」提出申請,申請設立乙級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與議員所指之《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17條第2項第3款「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規定無涉,故無適用甲乙種工業區審查要點之說,議員對此個案的理解,應是混淆兩項法令。而對於該公司的申請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案件,本府依規定召開各局處及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小組審查設立許可,也同樣在鄭前市長任內、於111年11月25日召開審查會決議請申請人修正後通過,該公司續於114年3月25日提出申請營運許可,其設立許可亦經本府審查小組審查,並於114年8月28日審查核准營運,若業者後續實際營運內容超出原核准範圍,市府將依法查處。
環境保護局長顏己喨補充表示,該公司只能依許可核准之事項從事業務。後續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除處理等相關規範進行管理與稽查,要求業者符合防塵、防污及環境管理規定。另從環保管理角度而言,不論是否涉及廢棄物分類等作業行為,業者均須符合相關污染防制規定。
張市長亦強調,業者若後續營運行為與原核准內容不符,將由相關局處聯合檢視與查核。
針對一生好運卡使用效期展延措施的議題。婦幼發展局長杜慈容表示,目前好運卡一年展延措施,適用對象為預產期日或分娩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的孕產婦,市府已通知符合資格民眾,可至本市任一區公所辦理靠卡,即可展延至產後1年;至於預產期在是日前者,則未納入此次展延範圍;未使用完畢的額度將回流預算,後續再進行整體預算調整。
對於黃議員建議放寬一生好運卡適用對象之質詢事項,市府進行政策研議時,會將議員所提建議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