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自費收入應誠實申報

  (桃園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表示,我國醫療技術世界知名;國人對醫療品質要求日益提升,醫療院所除提供健保給付服務,並推出多元化的高階自費醫療服務。部分醫療院所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時有短漏報自費收入之情形,如經稽徵機關查獲漏報收入,除須補稅外,還可能被處以罰鍰。


  該分局說明,部分業者誤認為只要未開立收據,或以現金收款無金流紀錄即可規避稅負;實際上稽徵機關運用AI選案,透過大數據交叉分析及跨機關資料比對,發現部分業者自費收入申報明顯偏低,或收入與成本、費用呈現不相當,鎖定異常申報之高風險執行業務者進行精準查核。 


  該分局舉例,轄區內一家牙醫診所預約人數眾多,但申報的執行業務所得與掌握之課稅資料顯不相當,有逃漏稅的嫌疑,經選案查核後,發現其相關帳冊保存不完整,且申報自費收入明顯偏低,經過進一步查核並掌握事證後,查獲該診所負責人確有漏報執行業務所得情事,除對負責人補徵綜所稅高達268萬元,並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該分局呼籲,稽徵機關掌握課稅資訊的來源日益多元,查核技術更不斷精進,請醫療院所務必誠實申報醫療收入,在未被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如已發現有漏報情形並自動補報補繳,得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就補繳之應納稅捐加計利息,免予處罰。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古課長 聯絡電話: 03-3396511 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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