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0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4組蒞市巡察
為服務桃園市民,監察委員將於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時,於桃園市政府16樓(1601、1602會議室)受理人民陳情。
自即日起開放電話預約優先登記,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請於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逕送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或於12月30日(星期四)監察委員受理陳情時現場報名候補,若陳情人數過多則採書面方式受理。
陳情人當日請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非當事人陳情者,請檢附當事人陳情委託書。

監察院空白陳情申請書網址: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46&s=13987

洽詢電話:03-3322101轉6915 鄭小姐
傳真:03-3367565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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