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無力繳納罰鍰 母親拒絕援助 為免被執行 請求分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為防制民眾酒駕,強力執行酒駕案件,於昨(30)日由行政執行官帶隊,前往欠繳酒駕罰鍰之李姓男子之住家現場執行,李男看到執行人員上門,急忙打電話向母親求救,惟遭母親以自己犯錯,自己負責為由,拒絕幫忙,李男怕被執行,當場請求分期繳納。
桃園李姓男子(55歲),107年間因酒駕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處罰鍰新台幣(下同)9萬元,李男因同一案件經緩起訴而繳納8萬元處分金,嗣桃園交裁處更正罰鍰金額為1萬元,連同李男滯欠之其他交通罰鍰,共計3萬元,一併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先是以傳繳通知命其自行繳納,惟置之不理,後又扣押其銀行存款,僅扣得數百元,遂於昨日派執行人員至李男住所現場執行,李男見到執行人員上門,緊張地向母親討救兵,還一直說怕被執行人員抓走,惟母親無意替李男處理,並認李男自己酒駕做錯,應該自行負責。李男眼看求助無望,立即誠懇的向執行人員請求,因工作還不穩定,希望可以分期每月繳納5,000元,等4月份拿到薪水後一定會儘速繳納第1期款項。執行人員見李男誠懇的態度應已知所警惕,所以同意讓他辦理分期。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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