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鐘爭取桃園老舊房屋合法化 保障民眾權益
桃園市區發展已經60-70多年,房屋不僅老舊無法更新,更影響市區整體規劃與發展,而這些老屋也因為沒有取得建照使照,無法被認定為合法房屋,在辦理都更與危老重建時面臨困難。桃園市議會副議長李曉鐘表示,高雄市政府已經協助民眾老屋認定,桃園市同為六都之一,卻遲遲未苦民所苦協助民眾辦理,李曉鐘要求桃園市政府,應盡速讓老屋合法化,在保護民眾權益前提下,加速都更及危老重建,提升桃園都市景觀。
李曉鐘指出,高雄市鳳山區一批民國38年至62年未取得使用執照的既存房屋因為沒有合法房屋證明,屋主無法買賣或貸款,在當地民代協助下,高雄市政府已開始協助屋主合法化,除簡化程序、主動出擊外,屋主也不用找建築師,辦理很方便,目前已有1千多棟取得合法登記,預計年底將可達到1萬棟,高雄市政府加快老屋翻新速度,保障屋主權益的行政作為,值得桃園市效法學習。
李曉鐘表示,根據他的了解,桃園都市計畫發布時間在民國44年,但是當時公告的「桃園鎮都市計畫」只是劃定範圍,並沒有劃設使用分區;一直到民國61年擴大修訂桃園都市計畫,才有明確的分區劃設。造成民國44年至61年間蓋的房子,被地政機關以民國44年為時間點認定為違法建築,導致這些房屋後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房子沒有合法身分,影響屋主參與危老重建或是都更的權益!
李曉鐘說,因為既存老舊房屋取得合法認定後,才能進行買賣和向銀行貸款,房子不能貸款影響很大,尤其對於做小生意的年輕人來說更重要,另外既存老舊房屋也必須先合法化才能加入都更行列。既然高雄市政府能做到簡化政便民、主動出擊,輔導1000多棟既存老舊建物完成合法登記,年底更可達到1萬棟;甚至屋主連建築師都不用找就可以辦理,桃園市政府也應該盡速比照辦理,保護桃園鄉親的權益,他期許市府,要善用都更及危老重建的方法,加速老城區的環境改善,提升桃園的都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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