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日起18歳就成年了,要負擔完全的納稅義務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民法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法定成年年齡從20歳下調至18歳,請112年起滿18歳之民眾特別注意,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將不再加註法定代理人,請收到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記得要依限完納稅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且欠稅逾期30日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

該局提醒民眾,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至他處而未收到稅單,可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申請補發稅單及申請變更或增設通訊地址,以確保稅單不漏接,權益有保障。

如民眾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2592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8、3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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