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榮航勤員工因不滿公司發放1個月年終,自發性串聯休假,因無足夠人力搬運行李導致班機延誤之情形,勞動局重申航空產業業者應正視員工因工作型態特殊所致的辛勞與疫情期間與公司共體時艱的堅毅,發放合理的年終。
勞動局說,有關勞資雙方對於年終獎金發放額度如有爭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規定,係屬「調整事項」,復依同法第7條規定,勞方當事人可由「工會」向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之調解,「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的勞工達10人以上」,亦得提起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調解,勞動局呼籲長榮航勤工會或員工可向本局申請調解,後續本局收到調解申請書,也會儘速召開調解會議。
新聞發布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6802
有關長榮航勤公司員工依法休假並爭取提高年終獎金,勞動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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