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1名薛姓男子(73年次),109年間於中壢區酒後騎乘機車,經查獲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移送機關)裁罰新台幣(下同)9萬元,薛男僅繳納部分後即未續繳,移送機關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經扣押薛男的工作薪資,薛男的受雇公司配合桃園分署執行命令之執行,自去(111)年12月起開始扣薪3分之1,至今(112)年6月初解繳最後一筆扣薪款項後,本件酒駕罰鍰全部清償!
薛男109年10月間在中壢區中北路二段路口酒後騎乘機車,經警方攔查酒測,因5年內酒精濃度超標第2次,遭移送機關裁罰9萬元,薛男向移送機關繳納5,000元後未繼續繳納,移送機關遂於111年8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受理案件後通知薛男限期提出清償計畫,惟未獲回應,經調查薛男財產狀況,得知薛男受雇於大園區某家勞安公司後,旋即扣押薛男的薪資所得,薛男致電桃園分署表示:雖然老闆知道自己因酒駕案件被扣薪,但是沒有因此被公司為難,老闆反而鼓勵我要勇敢面對,非常感謝公司願意給自己一次機會,公司將配合每月扣薪3分之1,直到本件酒駕罰鍰完全清償為止。經查薛男自去年12月起每月遭扣薪1萬5千餘元,迄至今年6月初公司將最後一筆扣薪款項解繳移送機關後,薛男的酒駕罰鍰終得全部徵起。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收到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心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或所得遭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2度酒駕拖欠罰單不繳 受雇公司鼓勵勇於面對中壢區男子按月扣薪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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