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地價稅已開徵,請於11月30日前如期繳納。
112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由於地價稅的計徵,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地價總額計算,因此不論在本市有多少筆土地,僅會收到1張稅單。若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或有未收到繳款書之情形,可於上班時間向本局及所屬分局洽詢或申請補發。

另外,稅款繳納方式除了可至便利超商(稅額3萬元以下)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以現金繳納外,亦可利用多元繳稅方式,例如: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利用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如台灣Pay、街口支付)等方式不用出門即可繳稅,省時又便利。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自10月19日至12月1日止除了上班時間外,並提供中午不打烊及11月1日至30日延時服務至下午6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民眾收到繳款書時,請檢視繳款書上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地址、課稅土地地號、面積及稅額等是否正確。

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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